『全民樂透百分百 | 品優美女大票選』活動說明

『全民樂透百分百 | 品優美女大票選』最高獎金1000萬送您暢遊杜拜、日本、泰國!   【參加資格】 1. 凡年滿14歲之中華民國在地居民皆可參加。 2. 完成下面通關流程,即取得A好康(樂透抽獎)及Beauties(代言人選美),A、B兩項活動資格 【活動流程】 全民樂透vs.美女票選_活動流程   1.於館內完成任一筆交易 (活動期間全館免運 ※僅限本島,離島地區或海外寄送運費另計),取得訂單編號 2.完成交易後加入PrizeU品優網LINE好友,回傳『珍愛您』三個字活動宣言。 3.至PrizeU品優網FB『全民樂透百分百品優美女大票選』#‎訂單編號回傳專區‬,留言訂單編號即獲得票選與抽獎資格 (請在開頭處加上#號) ex:#1234。 隨著活動參與人數累積越多,獎項內容將更豐富、中獎機率也越大!以下A、B方案可任選或同時參加。 ※(請務必保留購買發票;日後將以發票進行抽獎,兌獎憑發票領取,認票不認人)   A好康(抽獎)方案:     初賽:FB活動專區可以即時看到活動參與總人數,隨時關注參賽佳麗並按讚你喜歡的美女。     決賽:於品優網Line系統上進行投票,投下您神聖的一票。選出心目中的品優第一美女。   Beauties(參選代言人)方案:

  • 上傳妳與Prize系列的產品合照至活動專區,取得參賽資格。初賽階段正取FB最高按讚數前30名佳麗進入決賽。
  • 決賽階段於LINE系統上進行投票,正取最高得票數前10名佳麗。

  【活動期間】     初賽:至FB按讚你最喜歡的美女(2/19 中午12:00截止)     決賽:至LINE票選投票(2/20 ~2/22中午12:00截止)   【得獎公佈】2016/02/26/中午12:00 公佈 活動結束後,以發票號碼進行抽獎;得獎發票號碼將公佈於品優網官方網站、FACEBOOK活動專頁公告。得獎者應自行兌獎;品優網不另行通知中獎者。(大獎則以電話通知) ※3/31起陸續寄送獎品。   活動獎項】A方案: ※注意事項:獎項落在哪個級距隨著活動參加人數而變動,並非累加制度;有效人數以FB活動平台公告為準。每筆交易都有一張發票,各別訂單編號請分別留言。買得越多中獎機會越大!※  樂透百分百獎品級距 【活動獎項】B方案: 品優美女獎項 這麼好康,還在等什麼? 立刻  好友人數 or 購物 購物車  進行活動 !! 【旅遊贈獎方式】 旅遊獎品是以目前市場實際開團之價格報價,若無法成行或已無相同團可以出團,將以相同市值旅遊行程代替,任何變更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在品優網官方網站。以上旅遊以目前市場價格為參考。 【活動注意事項】

  1.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須附上購買發票、身份證正反影本及得獎確認單並填上個人資料(真實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必填欄位),於2016/03/10/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到「品優網活動小組」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217巷6號)。或憑發票親自領獎,認票不認人。
  2. 於2016/03/31前開始寄送獎品,若獎品寄出後,因資料不正確或得獎者個人因素造成無法聯繫、或贈品遲遞、錯遞、遺失等,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若經貨運退件,本公司將自退件日起保留1個月,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3. 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之獎項,需先預繳10%機會中獎稅金,主辦單位將於106年4月30日前寄發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4. 贈品內容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
  5.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活動、獎品細節之最終決議權,若贈品公佈數量因特殊狀況無法提供,將以等值贈品交換,任何變更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在品優網官方網站。
  6. 參加本活動者需了解並確實遵守主辦單位所訂定之活動辦法與遊戲規則。如個人資料不完整、違反或造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加者的任何權利及領獎資格。
  7. 本活動目的為尋覓品優網健康形象代言人,凡參加本活動者每人限上傳一張照片參賽,且不得有過度裸露或不雅、限制級或不符合FB官方規範之內容,品優網有權予以刪除不當登載。
  8. 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品優網有權予以刪除不當登載。
  9. 依政府規定,獎品價值金額若超過 20,000(含)元,本國 (台灣)得獎人需自行負擔 10% 贈品稅。若非本國人則不論兌換商品金額多寡,皆必須要支付20%稅款。

參賽附則 :

  • 參選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品優網所有,並未曾公開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獎狀及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或相關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參選作品及原稿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歸「(品優網)畢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管理使用者為「(品優網)畢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 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四) 評選前,若遇災變、意外等不可抗力之事故所造成之損滅失,主辦單位 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六) 報名表資料務請參選者詳實以正楷書填寫,活動期間參選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以為維護權益。(八) 凡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 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
  • (網址:https://prize-u.com/)或(官方LINE、Facebook粉絲專頁)查詢。
0

Your Cart